201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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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康检查、考察人选的确定:面试“合格”者(面试为百分制,七十分及以上记为“合格”),学校再根据其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最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健康检查、考察人选。
2、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健康检查、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根据健康检查、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南昌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者,则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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