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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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嘉兴学院监察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3-83642345。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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