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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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上网下载后打印在一张A4纸上,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必须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体检表1份(由认定机构提供);
申请人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忻州师范学院应届生由学校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为5月22日-29日(具体时间由各县确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A4纸须由相关单位盖章);
对于忻州市户籍的申请人:若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由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仅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为有效);若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填写盖章(居委会、村委会盖章无效);
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由学校学生处或研究生主管部门填写盖章(院系或其他单位部门盖章无效)。
(7)过渡人员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和教育教学测试能力合格证明;国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8)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面向社会申请教师资格用);
(9)申请人需提供一张一寸彩色照片(与上网电子照片一致,证书用)。
要求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用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一底版。如果认定机构对照片上传有具体要求的,需按认定机构的具体要求上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