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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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1.今年是我省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之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吃透政策,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2015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2.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花名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于6月24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nd2915658@163.com)。
⒉各地受理并送市教育局认定的,应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