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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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临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现将2015年上半年提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并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1日。
如未列入公布名单人员,属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至6月1日16时之前向临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
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员于6月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15)随带身份证到教育局二楼招生自考办大厅(地址:临安市环北路699号)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高中、中职类认定结果请查看杭州教育城域网,领取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的行政决定书将通过邮寄的形式送达。
感谢您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电话:63721938。
原标题:2015年上半年临安市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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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