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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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集中体检及省考合格者素质能力测试,有36位同志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请于2015年5月29日到镇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领取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金华南路55号。(注:教师资格证书请自行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及时交予人事档案所在处保管)。
原标题:关于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领取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