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5
xredued04
2015年合肥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通过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工作程序,经合肥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并投票表决,同意下列人员拟具备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人员名单详见相关附件)。
公示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63505156(市教育局监察室)、63505130(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注意事项:
1、请拟通过人员认真校对个人信息(姓名、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及时联系,电话:0551-63505130。
2、证书发放要求
(1)集中发放时间为7月6日-7月10日,发放地点为合肥市政务中心二楼市教育局窗口(政务区市政府大楼东),发放对象为确认点选择合肥市教育局的申请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持毕业证书)前往领取。
(2)合肥师范学院、巢湖学院、合肥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间段在毕业学校领取。
(3)确认点选择肥东县教育局、肥西县教育局、长丰县教育局、庐江县教育局和巢湖市教育局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持毕业证书)前往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领取证书。
原标题:2015年春季合肥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