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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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7号)规定,我县于 2015年6月24日对2015年春季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了测试,经安县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同意,现将测试合格人 员名单公布于后(见附件1)。
请测试合格人员2015年7月5日—7月10日(工作日)到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领取教师资格 证和经审批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务必装入个人档案。如需委托他人代领证书,被委托人在领取证书时还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 件和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标题: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布安县2015年春季初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