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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关于2015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40人体检要求

2015-07-17 xredued04


1、进入考察人员的确定。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考 察范围人员。如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 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教育网公布。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在注重了解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的同时,突出对德的考核,并对考核对象是 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 用。

3、体检标准及费用。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 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 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 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 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 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 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 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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