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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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市属学校公开遴选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 革。
二、比选职位
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工作人员2名,其中装备电教中心编制岗位1名,考试院编制岗位1名。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称);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装备电教中心编制岗位报名人员需具备计算机、信息技术及相关专业,在市属学校从事信息化教育教学工作满6年以上;考试院编制岗位报名人员需在市属学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满6年以上;
4、近三年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四、比选程序
比选择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察、研究决定及任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7月30日上 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报名地点:市广电中心A座1302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63505182。
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和《个人综合评分表》(见附件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综合评分表》相关赋分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个人同底1 寸彩照3张。《报名登记表》和《个人综合评分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2、资格审核。对照公开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个人综合评分表》进行审核并赋分,每个岗位按个人综合赋分值从高到 低确定前3名进入考试环节,个人综合评分第三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考核环节。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少于2人形不成竞争条件的,取消该比选岗位。
3、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二项,二项合计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测试人选文字表达能力,命题写作,满分100分,按0.5的权重计入总分;面试主要测试人选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由考官现场打 分,满分100分,按0.5的权重计入总分。笔试和面试的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 补。
4、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组 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注重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和比选职位的适应度,综合分析考察对象各方面表现,做出客观公正评价。
5、研究决定及任用。提请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相关说明
1、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遴选人员入职后纳入市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根据实际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2、比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1-63505156。
原标题:关于采取“比选择优”办法遴选市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1、市教育局事业单位遴选报名登记表.doc
2、个人综合评分表.doc
合肥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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