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9
一、2014年江苏省徐州新沂市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
(二)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须与报考学科职位要求一致,符合学历要求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须与报考学科职位要求一致。
符合学历等要求的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
(三)报考职位限新沂籍的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为新沂籍。
(四)须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标准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所规定的条件。
(六)本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6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3.提供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收取原件单位的公章)和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有领导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4.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证件照6张。考试笔试费100元/人。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