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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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结合我市教育部门实际,现就我市2015年度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察对象
具体名单见“ 桐城市教育局”、“桐城人社局”网站《2015年度桐城市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公布》。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市教育部门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两个考察小组。每个考察小组3名工作人员组成,其成员由局分管领导、监察科、人事科等科室的人员担任。
三、考察标准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再行复审,并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
2.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
3.受到开除党、团籍处分的,在高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4.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5.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6.组织或者参与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7.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8.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9.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10.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1.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13.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14.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15.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察方法和程序
考察采取函调的方式进行。
1、历届毕业生和已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主要向其用人单位党组织、当地人社部门和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和社居委(村委会)了解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主要向学校了解情况,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3、考察中,考察小组通过查阅被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结合函调材料,客观、公正对被考察人员做出考察结论(档案不在本市的,由市教育局或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将档案统一调至市教育局查阅,并及时由市教育局存档)。
4、考察结束后,考察小组将考察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经集体研究后,向市人社部门提交经考察组成员署名的书面考察报告,对被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出考察意见。
五、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考察工作在8月10日结束。请被考察对象自行下载并打印《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鉴定表》,按填表规定要求填好后,于8月10日下午 18:00前,连同本人人事档案送交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个人人事档案在桐城市教育局或桐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不需个人送交;不在桐城市教育局或 桐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请到桐城市教育局开具调档函)。未按规定时间送交或送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将按规定等额递 补。
原标题:关于2015年度桐城市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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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 城 市 教 育 局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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