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9
根据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及上级批准,现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5名,其中黄骅中学3名、职教中心4名、乡镇中学8名、乡村小学30名、乡村幼儿园30名(招聘职位及计划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学历要求:
职位名称 | 学历低限 |
黄骅中学教师 | 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大学本科一批(限师范专业) |
职教中心实习指导教师 | 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大学本科二批 |
乡镇中学教师 | 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大学本科 |
乡村小学教师 | 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 |
乡村幼儿园教师 | 国家承认的中专 |
4、应聘中学教师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8日至1996年7月8日期间出生),应聘小学、幼儿教师职位以及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5、除职教中心实习指导教师职位外,其他职位必须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按《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执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限取得本学科任教资格或所学专业(指报考职位要求低限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职位相同人员报考。
6、下列人员、职位不受户籍限制:①全日制研究生、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应届毕业生;②服务地为黄骅市、2014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现仍在岗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③黄骅中学、职教中心教师职位招聘。其他人员及职位限黄骅市辖区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或籍贯为黄骅市(籍贯以身份证及相关户籍信息认定)。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按学科(专业)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需现场采集指纹),他人代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提供以下资料、证件(逾期提供的一律不予受理),经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户口页、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全日制、后取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二,按制式打印);
(6)《黄骅市服务基层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三,限服务基层人员提供,按制式打印);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即贴式照片5张;
(8)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考同一职位要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一次性调剂到其他职位。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职位。
3、领取准考证:要求考生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需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