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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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第4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彭泽县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2015年彭泽县从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小学教师到城关完小、渊明小学及博吾学校任教的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财政局、编办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事宜。
二、选调职位
根据城关完小、渊明小学及博吾学校办学规模以及国家中小学课程设置标准,为切实解决三所学校师资力量的不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暑期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70名小学教师到上述三所学校任教,现将选调学科人数及名额分配如下表所示:
城关完小、渊明小学及博吾学校选调学科、人数及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 学科 |
全县农村中小学 | 合计 | |
2015年6所超编农村初中(芙蓉中学、黄岭中学、马当中学、黄花中学、东升中学、芙农中学)及现人杰高中(原芙蓉职高)国编教师 | 除左列6所初中之外的其它农村中小学 | ||
语文 | 14 | 14 | 28 |
数学 | 10 | 10 | 20 |
英语 | 5 | 5 | 10 |
音乐 | 3 | 3 | |
体育 | 3 | 3 | |
科学 | 3 | 3 | |
思品 | 3 | 3 |
三、报考条件
1、报考者须是本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任教满5周年及以上的国家教师。
2、报考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即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五年教师师德考核有1次以上(含1次)不合格等级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接受处理或接受处理未满5年的;
(4)违反人事管理其它有关规定的。
四、选调方式
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