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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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5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一)网报时间:10月26日——11月5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本次网报期间,10月31日—11月1日网站不开放)。
(二)现场确认时间:11月4日——6日、11月9日、10日
1.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4日和9日
2.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5日和10日
3.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申请者由通辽市教育局认定,本机构只负责代办(户籍科区人员),5日和6日代收取原件及相关材料,11月20日领取原件,请申请人员自行装袋写明原件名称及联系电话。
注:网报结束后,认证机构及确认定点选择错误人员信息将无法更改,最好在4日和5日进行现场确认。
(三)体检时间:现场确认完毕后,我们将尽快安排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请关注科尔沁区教育局网站通知。
(四)非师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时间:网上通知。
(五)领证时间:2016年3月份之前关注网上证书领取通知。
注:高中及以上申请者(三)(四)(五)项由通辽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登陆本人相关信息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认定范围
户籍在通辽市科尔沁区行政区域内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三、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科尔沁区受理:(一)(二)(三);通辽市受理:(四)(五)(六);内蒙古自治区受理:(七)。
四、认定形式
(一)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网上报名,逾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将关闭, 网报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
(二)学历条件: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教育部认可的学历为有效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申请人,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