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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廊坊师范学院招聘考试形式

2015-11-11 xredued01


(一)试讲

所有岗位均采用试讲方式,部分专业根据需要可能在试讲环节设有相关实践操作。

1.试讲采取分专业(按报考专业)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各专业指定,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讲时间20-30分钟。试讲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试讲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试讲内容另行通知。

3.试讲结果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并在院务公开栏张贴。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发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试讲人员需按《应聘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试讲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 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果当天在院务公开栏张贴和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试讲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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