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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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师资结构,加快合肥市委党校发展步伐,经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合肥市委党校公开招聘3名博士研究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见《中共合肥市委党校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及条件汇总表》(见附表1)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历、应届博士研究生(应届博士研究生需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适应岗位要求的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见附表1)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及条件汇总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09:00至2015年12月 10 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同时进行初审。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投递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填写《中共合肥市委党校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并注明姓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fdxzzrsc@163.com。
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15年12月11日09:00至2015年12月15日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复审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901号合肥市委党校组织教育处(康和楼306室)
联系电话:0551-62206576 13965115400 13855148805
联系人:黄国平 李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