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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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把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面纸上。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如报名时已经过审核并盖章,不需提供原件,下同)。
2.上交近期正面同底版的小2寸证件照4张
(证件照),其中2张粘贴在《教师资格申请表》(如申请表为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可不贴照片)上,另2张在反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姓名、申报学科和网络报名 号(淮阴师范学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按网络报名号从小到大顺序依次排列,2张照片分开包装,并写上院系、班级、人数,即每个班级分别上交两 包)。其中1张在反面用正楷字写上院系、班级、姓名和学号,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好,并于3月6日下午5:00前交至淮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用于 体检表上;另1张在反面请用正楷字写上院系、班级、姓名、申请学科和网络报名号,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所粘贴照片同底版。[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 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3MM(宽)×48MM(高)]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包括相关学历证明材料)。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附件1)原件,是否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后,请下载):要求:①正反打印,纸张不低于70g;②用黑色钢笔填写,字迹端正、规范;③“编号”即网络报名号;④表1~5栏由申请人正确填写;⑤ 表6~14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据实填写,14栏需写明“经鉴定合格,建议认定教师资格”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应届师范毕业生由学生所在学院 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意见)。
5.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表》:
体检结论不合格、科目漏检和他人代检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普通话应达二级乙等(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语音教师、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的教师为一级乙等及以上)及以上等级。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后,请下载):①此表一式两份,必须用不低于70g的A4纸正反双面打印后整齐装订(便于存入个人档案);内容必须具体、 真实;②封面与表格第1页相关信息由申请人填写,封面反面承诺签名须本人手写签名,表格第2页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③照片应为小2寸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4张,两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办理申请人员体检表,另一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④已取得或撤销过教师资格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表格第2页最后“备注”栏内注明;
8.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网络报名号报名时自动生成。申请材料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必须与身份证一致(如不一致的,需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 证明);表中内容填写不全、不真实、不规范和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3月6日交照片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时领取,以上所有材料在4月27日至28日现场确认后再装入材料袋中)并按材料袋封面要求检查需 上交的材料,核对无误后上交(淮阴师院应届师范生须以班级为单位,并按网络报名号从小到大顺序,于4月30日统一上交),材料袋中不放任何证件的原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