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8
luck_lee1101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落实用人单位聘任自主 权试点工作,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平、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招聘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4、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
6、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见《宁乡县第一高级中学岗位计划表》)。
8、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具有全日制学历毕业生即要求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人员。
9、本县教育系统编内人员不纳入招聘报考范围。
四、招聘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