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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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阜宁县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定于2016年5月10日,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在阜宁县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在盐城市教育局参加体检)。个人自行体检,其结果不予认可。
二、体检时间地点:2016年5月10日上午7:00前在阜宁县中医院一楼门诊大厅集中
三、有关要求
1、体检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参加体检。
2、体检者需空腹,先抽血再参加其他项目检查,抽血时间为上午7:30——9:00。
3、体检费用自理。
请相互转告。
原标题: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通知
阜宁县教育局
201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