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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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春季浙江温州市洞头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合格名单公示(第一阶段)

2016-05-13 xredued04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精神,洞头区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现 将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如发现其中有违反师德或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对象的,请于5月10日至5月16日公示时间内,向洞头区教育局举报。举报电话 63482326(局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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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洞头区教师资格认定(第一阶段)合格人员名单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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