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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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经过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到现场确认,以及经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拟认定陈文丽等33位申请人员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18日。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其中某公示对象不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湖市 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反映情况。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须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申请高中、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平湖校区的申请人员认定结果待后续公示。
平湖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5236021,地址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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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