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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德州市本科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2016-06-16 xredued04


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A4型纸,双面打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与《教师资格申请表》粘贴照片、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申请教师资格类别)。

8.在校期间成绩单(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类课程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原件、复印件。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所需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申请教师资格的相关表格可登陆 德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dzedu.gov.cn/n997230/n8727395/n8728420/n8728476 /index.html)下载。

(三)资格认定。德州市教育局和德城区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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