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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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试者说课稿须为个人独创性作品,严禁抄袭或从网上下载。说课结束后,应试者将说课稿交评委组长,由评委和工作人员逐一核对说课稿是否抄袭或从网上下载。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成绩,且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一年有效,本年度测试中未按时参加者或测试不合格者,不再安排补考,必须在下一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中重新申报。
3、参加测试的对象应于6月20日前向大余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或在大余教育人事群中确认(请@蔡育青留言确认,勿在群聊中确认)已知本通告。联系电话:0797-873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