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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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6年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打印工作已经结束。请考生按以下要求领取合格证书。
一、请携带以下材料
1.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
二、领取证书时间
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6日,上午9:00—11:2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办理。
三、领取证书地点
地点: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705室)
乘车路线:地铁二号线“北陵公园站D出口; 沈阳北站:217路;沈阳站:220路公交车(北陵公园站下车西行200米)
原标题:关于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