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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春季浙江兰溪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第二阶段)

2016-06-16 xredued04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A3正反面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⑥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⑦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携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5年下半年以后考生可提供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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