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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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6]2号)精神,现将通过2016年春季屯溪区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共85人,不含黄山学院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 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布如下:(见附件)
请以上人员务必于7月1日前正常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时前往我局办公室(1029室)领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我们 将于7月4日注销本次认定记录,本次认定结果作为未通过处理)。
特此通知
原标题:关于公布通过2016年春季屯溪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