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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2016-06-22 xredued04


1.《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含申请信息和照片,A3型纸)。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临沂市户籍人员,提交户口簿首页及本人单页(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及复印件;非临沂户籍且工作单位在临沂的人员,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

7.《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相片同底版)。

9.考试合格证明或专业修学证明:

①国考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考生自行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

②省考人员提交《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

③师范人员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在校期间成绩单(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相关表格应字迹清晰,信息准确。

10.各县区现场确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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