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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东营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第二批)

2016-06-22 xredued04


(一)《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原件、复印件。

(三)具有东营市户籍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及复印件;非东营市户籍,工作单位在东营的人员,提交社保部 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等证明材料或现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东营户籍,在东营购买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七)《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见附件4)。

(八)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相片同底版,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

(九)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师范类学生证明。

(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原件。

(十一)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相关表格应字迹清晰,信息准确。所需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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