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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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一)2016年(不含)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和2016年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的申请人员。
(二)2013-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员。师范类毕业生是指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三)2013年(不含)以前入学,2016年(含)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