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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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教: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学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等。
应聘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面试和技能操作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点),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 的4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和技能操作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技能操作: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有并列的,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应聘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以技能操作成绩为准),按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人员 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中途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6880216、86881360(学院组织人事处
吴老师、杨老师、文老师、刘老师)
监督电话:
0731-84900017 (厅纪检监察室 )
0731-84900013 (厅人事教育处)
0731-86880202 (学院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2016年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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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