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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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县城区机关、六一两所幼儿园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急需补充教师,为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聘部分在编幼儿教师充实到两所幼儿园。
一、选聘方法
本次选聘面向全县具有学前教育编制的教师通过“进必考”方式进行。
具体的选聘范围为我县使用学前教育事业编制公开招考的幼儿教师;根据县政府会办纪要与连云港师专联合培养的在职幼儿教师。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教育教学水平较高,热爱教育事业。
2.2014年12月31日前入编的学前教育教师。
3.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197 6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 、 技能 和其它 条件 。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 组织 审查的人员 , 不得 报考 。
三、选聘名额(附件)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 报名时间: 201 6 年 8 月 20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2 : 4 0-5:30 )。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九楼大会议室。
3.填报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须带材料: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近期同底免冠 2 吋 照片 2 张。
5.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2016年城区幼儿园选聘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按要求填写好后并粘贴2张近期免冠同底2 吋 彩照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6.资格审查:凡提供假证件者,取消选聘资格,并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7.开考比例为 1:2 ,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其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五、考试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二)笔试
1.采用闭卷答题形式,笔试满分100分,其中说课稿20分。
2.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 2016年 8 月 21 日 上午 9:00 — 11: 0 0 。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 1:2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