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3
luck_lee1101
根据《2016年顺德区区属学校校长、中层干部聘任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优化学校中层管理队伍结构,建立起一支精干、务实、高效,具有创新意识的学校干部队伍,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结合我校实际,对中层缺额岗位实行面向全区公开选聘。
一、公开选聘原则
1.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2.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3.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原则。
二、公开选聘职位
教务处1名(副职)、德育处2名(副职)。
三、公开选聘范围
面向全区普通高中在职在编教师(含本校在职在编教师)
四、公开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身心健康。
2.任职(工作)经历。工作3年以上,现任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校团委书记、中层领导及担任三年以上班主任经历或相关业务经历;或曾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校团委书记、中层干部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3.学历层次。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原则上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
5.业务能力。
(1)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2)事业心、使命感和全局观念强,有创新意识,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高。
(3)曾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专业能力大赛中获区级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