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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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形式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环节采取面试(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问题)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占60%分值,技能测试占40%分值。没有技能测试的,面试得分即为面试综合成绩。
3.成绩计算和拟聘人选
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即拟聘用成绩。根据学科岗位数的1:1比例按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未达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确定拟聘人选时出现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四)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人事网页专栏上公布成绩和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底顺延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 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底顺延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 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 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报名(到)时暂不要求提供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的应聘人员(含研究生),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否则予以解聘。
三、咨询和监督
(一)联系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林老师,联系电话:0591-23510005;
(二)监督电话: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0591-23510115。
原标题: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附属实验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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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