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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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是直属中共东莞市委、市政府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因工作需要,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引进4名教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引进岗位和要求
本次引进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引进4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在编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报名基本条件
(1)引进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党校教研工作,专业对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纪录和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网站、中共东莞市委党校网站、智通人才网,在我校(院)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2012年1月至今公开发表论文或著作(独著和合著、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职称、外语水平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到电子邮箱dgdx2008@163.com。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10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我校(院)于2016年 11月1日至4日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于2016年11月8日起在中共东莞市委党校网站予以公告,报名者届时可登陆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面试(试讲)前一日,持有关资料到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限应届毕业生);
(4)学历、学位、职称、外语资格证书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6)2012年1月至今公开发表的文章和著作(独著和合著,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岗位能力考察
1、考察方式
(1)考察方式采用面试(试讲)+科研成果评分的方式进行,以应聘者总成绩作为确定考核推荐人员最终依据。JS1/JS2/JS3岗位的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70%+科研成果成绩30%;YJ1岗位的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60%+科研成果成绩40%。
(2)面试:面试主要通过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试讲)分值为100分。每名应聘者面试时间为5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40分钟,回答评委提问10 分钟。面试评委由我校(院)相关人员组成 。每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由评委在该应聘者面试结束后给出,将评委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其余评委的分数总和除以评委总人数减2即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
(3)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分值为100分。主要是2012年1月至今公开发表的文章和著作(独著和合著)作为评分范围,公开发表文章得分标准详见附件2,著作(独著和合著)得分标准详见附件3,获奖文章和著作酌情加1-3分。如科研成果得分超出总分值,我校(院)根据情况酌情评定。
(4)岗位能力考察成绩在全体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应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科研成果成绩)从高到底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聘人数确定等额的考核推荐人员。
2、考察时间
(1)面试时间:获得岗位能力考察资格的应聘者由我校(院)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本岗位的面试题目,供应聘者进行试讲准备,同时,告知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
(2)科研成果评分时间:由我校(院)进行科研成果评分,在面试(试讲)工作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