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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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审核地点:
北流市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3.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一份(现场填写);
⑵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第二代);
⑶任教学校及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必须有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
⑷学历证书;
⑸教师资格证;
⑹加分材料。
以上材料交证明原件,证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证明、加分材料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期间提交,逾期无效,责任自负。
4.网上资格审核按玉林的相关规定进行。
对在报名和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缴交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4 月12日17:30 前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www. gxeea.cn)支付报考费。收费标准为:每科每人50 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 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五、加分
(1)教龄加分: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标准为:5年以下的每年加0.35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65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0.95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25分;21年以上的每年加1.85分。加分以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2)学历加分:比符合要求学历每高一个学历层次的加2分。即专科毕业加2分、本科毕业加4分、研究生毕业加6分。
(3)奖励加分:对获得北流市教育局、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已离岗的原市代课人员只计其在市代课教师在岗期间所取得的),具体如下:北流市教育局加3分,县(处)级加4分,市(地)级加5分,省(部)级加6分,国家级加7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7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荣誉称号和奖励的颁发单位必须是各级机关或教研机构,不包含新闻媒体、学会、协会、组委会、论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