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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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体检和录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入围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选岗。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5.公示及录用。拟录用人员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录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录用人员管理
招聘录用教师和定向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列正式事业编制,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安丘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班,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山东省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安丘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地址: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咨询电话:
0536-4221193(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0536-4396133(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安丘市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和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计划表.xls
2.安丘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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