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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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制作成压缩包(整个压缩包小于10M)后一起发送至邮箱:
A.毕业生简历;
B.研究生以上提供推荐信(由导师写,扫描件);
C.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D.英语统考成绩:四、六级(全国统考425分以上)(扫描件);
E.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的扫描件,本科生修满30门以上课程);
F.获奖证书、各种认证证书扫描件;
G. 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统招统分”证明扫描件。
2、参加复审面试接到通知后,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不按时提交材料者,取消应聘资格。
具体要求: A.本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交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B.已取得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C.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统招统分证明(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及英语统考成绩:CET-4(全国统考425分以上)原件、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复印件;D.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人事档案存档证明。E.个人简历。原件人事处审核后退回,其他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3、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邮编:100073 邮箱:nactazp@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63337377
特此公告
原标题:中国戏曲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