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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教师招聘考试中学政治大纲:法学概论(五)

2015-08-20 xredued04


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疏忽大意过失、过于自信过失的概念及各自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具有两个特征:

(1)认识因素,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意志因素,即行为人之所以实施行为,是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形式:

以共同的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为标准,可以把共同犯罪分为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先通谋的共同犯罪。以有无特殊的组织形式为标准,可以把共同犯罪分为一般的共同犯罪和特殊的共同犯罪。

三、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1、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一般主犯,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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