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编制政治

咨询热线:02583689966

首页> 学科知识> 教师编制政治

2015年教师招聘考试中学政治大纲:法学概论(三)

2015-08-20 xredued04


4、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责任由造成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5、施工中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由施工人承担民事责任。

6、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由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7、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但由于受害人或者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可以免除其责任。

8、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有属于自己的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由监护人承担,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培训课程:想快速通关,怎样让备考万无一失?欣瑞教育教师编制培训名师带你轻松备考,掌握考点!各省教师编制考试介绍入口点击查看更多考试政策>>
学习交流平台:微信 | 手机APP | 微博 | 教师编制考试交流群:273373270 | 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群:99528015   教师编制考试笔试课程 | 教师编制考试面试课程  点击咨询:

1 2 3 4 5 6

相关推荐 更多

热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