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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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四川通江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09-10 xredued04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通江县行政辖区内的适龄人员。

2、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3、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条件

学历:申请人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即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 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普通话: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提供师范学习阶段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学业成绩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提供师范学习阶段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所学专业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申请人、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三、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10月15日。

报名网址: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

注意事项:

(1)所填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

(2)报名时需上传照片,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照片(可去相馆制作)。

照片要求: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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