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0
xredued01
3.笔试:以不少于1:3的比例由考核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测试,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笔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采用专家问答、说课或者试讲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5.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于考核当天初步确定录用意向 (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6.体检、考察。由教育局统一对拟确定意向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学校统一组织 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放弃 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7.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 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师范类毕业生,如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学校在 2016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 用期六个月(若2016年度起嘉善县实施教育人事综合改革,则按改革要求实施聘任)。
五、招聘的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 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3.非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录用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招聘公示结束后,如遇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递补。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6.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原标题:嘉善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嘉善县部分学校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5年11月18日
培训课程:想快速通关,怎样让备考万无一失?欣瑞教育教师编制培训名师带你轻松备考,掌握考点!各省教师编制考试介绍入口,点击查看更多考试政策>>
学习交流平台:微信 | 手机APP | 微博 | 教师编制考试交流群:273373270 | 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群:99528015 教师编制考试笔试课程 | 教师编制考试面试课程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