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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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各占50%分值。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操作技能、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养、团队精神、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等额递补。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 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 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老师 秦老师
联系电话:66778380 66778379
电子信箱:qlnuzhaopin@163.com
联系地址: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人才科 章丘市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后勤办公楼310室
邮政编码:2502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齐鲁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齐鲁师范学院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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