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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招聘考试有关事项通知(第二次)

2016-01-07 xredued02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交原件)。本市在职在编教师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

3.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师,如果劳动合同期满,需提交劳动合同书;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期满,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机构)同意报考的证明(需交原件)。

4.暂无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需提交其人事档案挂靠单位(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相关证明(需交原件)。

(三)报考职员岗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者《学生证》。

2.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取消的2014届、2015届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招聘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林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752-7773980、7778268(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编:516006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办事处陈塘一路10号

学校网址:www.hzsyfx.com/

(二)监督电话:

1.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纪检室:0752-7773869。

2.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752-2260716。

3.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原标题:关于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职员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下载>>>

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第二次招聘教职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xls

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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