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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教师34人公告

2016-03-31 xredued04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4、笔试设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计算函数

 

其中,χ代表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

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少年宫一楼大厅(香雪七路1号)。

3、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或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4、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和黄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以黄埔信息网和黄埔教育信息港上公布为准,请考生留意网上公布。

2、面试形式:

(1)音乐、体育学科的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试教两个部分。

a、专业技能测试

音乐教师主要测试声乐表演和乐器演奏等;体育教师主要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水平。

b、试教

试教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试教占4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设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其他学科或专业的面试形式以试教形式进行。

试教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设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笔试和面试环节全部结束后,加权得到最终成绩。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笔 试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 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 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录用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和黄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由我局属下事业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社会人员实行半年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 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人事档案转入黄埔区教育局,按照广州市的有关工资政策核发工资;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解除聘用合 同。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我局校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本次招聘,拟录用者均只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

(三)我局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四)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我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黄埔信息网 (http://www.hp.gov.cn/)和黄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 息。

(六)咨询电话:020-82113684,020-82181992,020-82111775。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0-83126088。监督电话:020-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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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1-4.zip

1、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州市黄埔教育局属下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应届毕业生).doc

3、广州市黄埔教育局属下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社会人员).doc

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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