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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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果学历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主评 委给分高低也相同的,采用抽签办法确定名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上述办法依次等 额递补体检对象。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其缺额根据应聘者成绩 的高低顺序,按照确定体检对象的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化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才能申请调动。如不服从安排或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享受公办教师待遇;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联系电话:0668—7359522(化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7228618(化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原标题:化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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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