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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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农村幼儿园教师和3名职业学校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一)幼儿园教师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
唐家坊镇中心幼儿园、水口乡中心幼儿园、金屋镇中心幼儿园各2人;河口乡中心幼儿园、黄土矿镇中心幼儿园、寨市乡中心幼儿园、乐安乡中心幼儿园、红 岩镇中心幼儿园、李熙镇中心幼儿园、东山乡中心幼儿园、红岩镇桃坪中心幼儿园、李熙镇白玉中心幼儿园、长铺乡党坪中心幼儿园、乐安乡联丰中心幼儿园、鹅公 乡中心幼儿园、寨市乡黄桑中心幼儿园、麻塘乡中心幼儿园各1人。
(二)职业中专招聘岗位及人数
电子电工、服装设计、旅游专业各1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职位要求
①学历和年龄要求:
幼师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中专学历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职专教师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者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资格要求:
幼师要求:需具有幼儿教师及以上资格证;
职专教师要求工作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③职专教师专业要求:
电子电工教师要求电子电气类专业;服装设计教师要求服装设计类专业;旅游专业教师要求旅游类专业。
5、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和省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 日至13日。
2、报名地点: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正式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的 有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按职位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职业中专人员还需携带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能证书及复印件)
4、报考者于2016年5月26日至27日持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