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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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于考试报到时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暂时无法提交的,经龙岩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试结束后15天内提交。
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3.考试报到时提交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五、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5日~2016年5月27日。
六、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相应业务(专业)水平,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方可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3.考试程序:先进行现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5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5.笔试、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的计分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对象应按时并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龙岩学院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由龙岩学院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工作由龙岩学院人事处负责、纪委监审处参与监督。根据实际情况调阅被考察者档案或参考被考察者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的现实表现鉴定。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
九、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工资标准参照在编同级同类人员标准。人事代理人员与龙岩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档案关系委托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龙岩分部管理。
十、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服务
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招聘工作等方面问题咨询,请与具体院系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
(二)监督电话
龙岩学院监审处联系电话:0597-2793729,
邮箱:bgjiwei@lyun.edu.cn。
原标题:龙岩学院2016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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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