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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2016年招聘人员公告

2016-06-01 luck_lee1101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实际操作测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实操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 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 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 〔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单位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 个月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 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用人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本公告由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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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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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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