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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聘专业教师编制人员公告

2016-06-02 luck_lee1101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 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6月17日(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 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5.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请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填写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的 专业条件以系统里详细专业为初审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留意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完成成功报名(具体方式在报名系统上说明及操作),在 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 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小组,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16年6月21日之前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符合岗位条件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所报考且符合开考要求的岗位面试;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1.笔试

(1)笔试定于2016年6月25日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定按照准考证考应试者须知进行,不遵守考场规则规定者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页查分。对笔试 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学校人事处申请查分,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所报考且符合开考要求的岗位面试。

(3)根据笔试成绩,艺术设计学院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人数不足1:5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在60分以上。

2.报名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包括免笔试人员)人选应在2016年7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00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6室人 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 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要求具有实践经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2)。

3.面试。

(1)面试(试讲)定于 2016年7月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前一天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留意网站公告)。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 受评委提问(面试)。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试讲)成绩。面试(试讲)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dqy.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即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1日之后出生的,以此类推)。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三)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原标题: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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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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